昆明艾福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金梅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13MA6P960F9H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洗尾嘎社区居委会一楼1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东消行罚决字〔2026〕第0020号
昆明艾福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未按国家标准设置、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2.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2026年8月20日,我局消防行政执法人员王绍鹏、张伟在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发现昆明艾福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洗尾嘎社区居委会一楼101室,法定代表人:李金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3MA6P960F9H))1.未按国家标准设置、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生产车间疏散门未使用平开门,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中第 7.1.6 条之规定;消防控制室主机故障,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2.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违反了《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鉴于该单位在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指出违法行为后,积极配合调查,有从轻处罚情节。
给予昆明艾福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国家标准设置、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给予昆明艾福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国家标准设置、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8100.00元
昆明市东川区消防救援局
2026-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