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红金酿酒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邱忠华 | 注册资本:5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721MA7JJ7KG8Y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红金村岭窝子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市市监稽赣县处罚[2024]173号
当事人在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红金村岭窝子组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杨梅酒于2024年7月22日生产了3kg,主要销往附近的消费者,生产的杨梅酒销售价40元/kg,库存2.5kg ,销售了0.5kg,成本价31元。经营面积50平方米,虽然现场提供了两人的的健康证,主要还是以邱忠华一人经营为主。
当事人于2024年7月22日开始在店内泡制杨梅酒,泡制杨梅酒流程首先把空的玻璃瓶清洗干净凉干后,把杨梅放入玻璃瓶中然后用散装的米烧酒倒入装有杨梅的玻璃瓶中。且泡制的杨梅酒无标签标识,然后摆放在酿酒厂货架销售。至案发违法持续时间超过了1个月以上( 2个月零9天)。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7月22日生产经营杨梅酒3kg,销售价40元/kg,当事人自己食用2.5kg,销售了0.5kg,成本价31元/kg。货值金额:120元,违法所得20元。
1、没收违法所得20元
2、罚款4000元。
以上1.2项罚没款合计4020元,上缴国库。
4000.00元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