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星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伍功成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11MA4L2JB22M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韶山路078号鑫天大厦3楼整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8-29
2016-08-29
(2016)湘01民终445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湖南省我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沙市雨花区华声教育培训学校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6-08-29
2016-08-29
(2016)湘01民终445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湖南省我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沙市雨花区华声教育培训学校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处罚﹝2023﹞J002号
2023年4月13日,本局通过网络监测发现当事人在“星创艺术教育”网站(网址:www.csxingchuang.com)涉嫌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4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4月20日,本局对当事人批准立案调查。4月27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伍功成来本局接受调查询问,并提供了相关材料。经查明,2020年以来,当事人为宣传教育培训业务,委托他人搭建“星创艺术教育”网站(网址:www.csxingchuang.com)。当事人在网站首页发布了含有“办学以来,学校都保持着在校学生100%通过率,二本线的通过率都保持在90%以上”内容的广告;在网站首页的“艺考之星”栏目发布了含有艺考培训学员邹XX、唐XX形象内容的广告;在网站首页的“梦想导师”栏目发布了含有培训老师何X、曾X、李XX形象内容的广告。当事人发布上述涉案广告的费用共计8000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数据固定文书》1份,证明案件线索来源;2.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3.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4.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5.现场检查网站截图照片3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6.当事人网站网页违法广告截图3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7.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8.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和配合调查及请求从轻处罚事实;9.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违法经营事实;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以上证据均由本局依法定程序采集,经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予以确认,证据真实合法,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有关联性,本局予以采信。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的行为,违反多个法律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的规定,结合当事人在其网站发布的违法教育培训广告的费用,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四章“广告监督管理”规定的裁量基准,对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予以综合裁量、择一重处。2023年6月6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32000元。
32000.00元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