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思凯乐神农服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韦 | 注册资本:250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225MA4M4JWQ4K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中小企业创业园兴业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1-22
2025-10-29
(2025)湘0225民初943号
承揽合同纠纷
安徽启崇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思凯乐神农服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炎市监行处字〔2025〕32号
2024年11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安徽省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初检检验报告(AHJH(Q)字(2024)第1155号)和华测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A2250006304101C)两份报告的检验结果均为充绒量项目检验不合格,不符合 GB/T14272-2011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2025年2月19日上午炎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2件涉及案件移送处理单(单号:质2025-01<2025-02-10>)的男款羽绒服175L码(货号:F6112519,执行标准GB/T14272-2011),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炎市监强措【2025]Z-4-2号)。现场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炎市监限通【2025] Z-4-2号),由负责人曾某签收确认。2024年3月3日,经询问,负责人曾某认可上述2次抽检结果。
1、对扣押的2件抽检不合格男款羽绒服予以没收;
2、罚款人民币17647.5元(产品货值金额的2.5倍)
3、违法所得人民币506.27元。合计18153.77元。
17647.50元
炎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5
2
﹝炎﹞市监处罚﹝2025﹞32号
根据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移送处理单(单号:质2025-01<2025-02-10>),2024年11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思凯乐神农服装有限公司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安徽省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初检检验报告(AHJH(Q)字(2024)第1155号)和华测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A2250006304101C)两份报告的检验结果均为充绒量项目检验不合格,不符合 GB/T14272-2011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2025年2月19日上午炎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湖南思凯乐神农服装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2件涉及案件移送处理单(单号:质2025-01<2025-02-10>)的男款羽绒服175L码(货号:F6112519,执行标准GB/T14272-2011),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炎市监强措【2025]Z-4-2号)。现场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炎市监限通【2025] Z-4-2号),由负责人曾桂斌签收确认。2024年3月3日,经询问,负责人曾桂斌认可上述2次抽检结果。根据调查,该公司提供的男款羽绒服175L码(货号: F6112519,L175/96A执行标准GB/T14272-2011)的相关证明材料,该款总采购成本543元/件,共计采购13件,成本货值共计7059元;销售了10件,1件为残次品在2024年12月已寄回公司总部进行报废处理(详见情况说明),卖出了10件,其中:1件549元,1件619元,1件524.65元,3件609元,1件589.21元,1件590.61元,2件618.4元,销售总价为5936.27元;违法所得为506.27元;库存2件已扣押。该款产品的上架时间为2024年4月。该公司在2024年12月1日签收安徽省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初检检验报告(AHJH(Q)字(2024)第1155号)后将该产品在2024年12月21日下架。没有发现任何消费者对这一型号的男款羽绒服进行投诉,也未发现有任何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情况。
1、对扣押的2件抽检不合格男款羽绒服予以没收;2、罚款人民币17647.5元(产品货值金额的2.5倍)3、违法所得人民币506.27元。合计18153.77元。
17647.50元
株洲市炎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