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乳子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花涛 | 注册资本:11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04670696158R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南卜尔汉图村27、28号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9
(2025)粤0303民初34177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
2022-05-06
(2022)冀01知民初995号
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
烟台字心坊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石家庄雷卡商贸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包头市乳子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04
2018-11-28
(2018)内09民初25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包头市乳子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乌兰察布市蒙利兴工贸有限公司、包头市子康商贸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市监处罚﹝2025﹞60号
2024年10月9日,本局在12315平台接到举报,称包头市乳子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牛板筋无条形码。本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25日前往包头市乳子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公司仓库中未发现举报人举报的“草原美味”乳子牛牛板筋,在仓库中发现包装好的“草原优选”牛福李牛板筋香辣味和烧烤味以及“草原献礼”乳子牛牛板筋香辣味和烧烤味,现场发现的上述2种牛板筋外包装上均无商品条码。本局于2024年10月25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王花涛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生产预包装产品未办理物品编码备案手续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4年12月30日案件调查终结。
罚款500元
500.00元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7
2
昆市监处罚﹝2024﹞423号
当事人于2017年8月14日开始在昆区从事肉制品加工,已经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经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当事人2024年5月10日生产的牛肚(香辣味)经抽样检验,铬(以Cr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铬的含量为1.7,超过标准指标≤1.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2024年5月10日生产牛肚(香辣味)140斤,共计6600袋,已销售6500袋,产品留样100袋。当事人收到检测报告后,将留样100袋中的60袋送到呼市华测质检公司进行检验,并发出召回通知召回100袋,共计剩余140袋。当事人生产的不合格牛肚(香辣味)销售给经销商的销售价格是0.32元每袋,减除召回产品后共售出6200袋,共计1984元,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4斤200袋,支付当事人141.59元,违法所得共计2125.59元。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排查了购进的原辅料铬含量寻找找铬超标原因,经检验孜然、辣椒、牛肚都检验出了铬,铬含量分别为0.34mg/kg、0.15mg/kg和0.22mg/kg,以上三种产品出场检验铬含量无相应要求,当事人无主观故意添加的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2125.59元;2、没收不合格牛肚140袋;3、罚款50000元,罚没款合计52125.59元。
50000.00元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7
3
昆市监处罚﹝2023﹞20号
当事人在持有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的情况下,未及时备案纯羊肚丝的商品条码。
罚款600元
600.00元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