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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墅吉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章贤勇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2MA2BEWCK4N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83号3楼22号办公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01
(2021)浙0602民初10636号
侵权责任纠纷
金**
浙江美墅吉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
2021-12-21
(2021)浙0602民初10636号
侵权责任纠纷
金**
浙江美墅吉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5-21
2022-04-14
(2021)浙0602民初1063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金**、浙江美墅吉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7709.38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越综执罚决字〔2025〕第003428号
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的移交函(绍越自然移交[2025]33号),反映浙江美墅吉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宝业四季园景园75幢北侧实施非法侵占林地,改变林地用途修建房屋、硬化的行为。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于2025年10月27日向浙江美墅吉园景观有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通知书》(稽山自然资源所字[2025]第66号),责令其于15日内予以改正。2025年10月27日,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对当事人浙江美墅吉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修建道路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当事人浙江美墅吉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指认,毁坏区域具体位置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宝业四季园景园75幢北侧林地处。 根据杭州感知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森林案件技术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如下:经鉴定,1、违法使用林地总面积为0.0494公顷(0.74亩);按林地地类分为:乔木林地0.0494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分为:用材林林地0.0494公顷。按森林类别分为:一般商品林地0.0494公顷。2、原有山林植被已不存在,现场林地被占用硬化,其中建造2处房屋。根据2020年森林资源建档资料和附近林分结构估算,当事人共涉嫌毁坏林木立木蓄积量为4.6立方米,林木价值估算约为1945.8元,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10432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浙江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序号4.01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8倍的罚款,计捌仟叁佰肆拾伍元陆角
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8倍的罚款,计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叁佰肆拾伍元陆角整(¥8345.60)
8345.60元
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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