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高新区红莲果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小勇 | 注册资本:2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504MA38UQK521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果蔬批发市场5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3
(2025)赣0502民初40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高新区红莲果行
陈*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1
(2025)赣0502民初40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高新区红莲果行
陈*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05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高新区红莲果行
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处罚〔2025〕139号
2025年7月2日,我局收到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余高新区红莲果行经营的玲珑小番茄(樱桃番茄)进行的监督检验报告。报告显示:“食品名称:玲珑小番茄(樱桃番茄);检测项目:噻虫胺;计量单位: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27;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年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编号为(C1F610013C1F6002965)的检验报告送达至新余高新区红莲果行,并在该店负责人肖小勇的陪同下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中未发现同批次的玲珑小番茄(樱桃番茄)。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玲珑小番茄(樱桃番茄)的微信进货记录。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7月3日,本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7月9日对负责人肖小勇进行了询问调查。
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2.罚款12000元,合计罚没款12180元
12000.00元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