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合肥普程通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长金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3580099150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当涂路纺织新村5幢206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瑶市监和撤字〔2024〕38号
当事人于2015年9月2日向我局申请设立登记,提交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股东决定、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我局于2015年9月8日核准设立登记,并核发了营业执照,陈长金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联络员,陈飞为监事,王俭为委托代理人。登记申请材料及文件显示陈长金设立登记时提交的身份证有效期限为“2011.09.08-2021.09.08”,根据陈长金提供的柘荣县派出所城郊派出所为其出具的《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陈长金曾挂失两张身份证,有效期分别为“2011.09.08-2021.09.08”和“2015.06.26-2035.06.26”,可证明陈长金有效期限为“2011.09.08-2021.09.08”的身份证于2015.06.26前遗失并进行了补办,故当事人于2015年9月2日向我局申请设立登记时使用的有效期限为“2011.09.08-2021.09.08”的身份证为陈长金2015年6月25日所遗失的身份证。陈长金称其与合肥普程通商贸有限公司的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王俭及公司监事陈飞不认识,且该公司登记申请材料中落款日期为2015年9月2日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等文书上“陈长金”的签名均非其本人所签。陈长金承诺其未授权委托过他人签署合肥普程通商贸有限公司的登记申请材料和文书,未参与过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利润分配,不认可该公司的登记注册情况和材料。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该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45日,公示期内无相关市场主体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合肥普程通商贸有限公司构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公司登记行为。
1;撤销陈长金作为“合肥普程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联络员的登记(备案)事项。。
0.00元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0-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