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永新县家家旺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建鑫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30MA35JC513K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袍田新区柏景湾6栋5-6号店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县市监处罚﹝2025﹞18号
2025年2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永新县家家旺超市经营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经利城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其中销售的1、酸菜(酱腌菜)(抽样单编号:XBJ25360830392030073ZX);检验报告内容为(报告书编号为:FS25020449007);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执法人员于3月21日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送达该店,并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检验结论,复检的条件、途径及期限,现场检查时同批次酸菜(酱腌菜)已完全售卖完,无存货,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本局于2025年4月3日报局领导批准后对其立案调查。
1、没收违法所得90元; 2、处罚款10000元; 两项罚没款合计1009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永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9
2
永新市监(食)处罚﹝2024﹞27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大豆芽是2024年4月10日从本地市场进购的,商家电话:陈艳梅18779633982,进购数量约5kg,销售单价为4元/kg,销售总价为20元,已售完,现已无存货。该批次大豆芽经检验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因此当事人的经营销售行为构成了经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事实。
1、没收违法所得20元; 2、处罚款6000元; 两项罚没款合计6020元,上缴国库。
6000.00元
永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3
3
永新市监(食)处罚【2024】27号
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违法食品安全法,1.没收违法所得20元,2.处罚款6000元;两项罚没款合计6020元,上缴国库。
6000.00元
永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