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思益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波 | 注册资本:1.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3MA60P1C387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9号第15层A1#、A2#(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渝中市监处罚〔2025〕471号
2025年04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与教委执法人员到渝中区上清寺路9号第15层A1#、A2#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2019年12月17日成立,主要开展针对小学生、初中学生的托管服务。2024年9月,当事人在未取得学科类培训资质的情况下,开始招收学科类培训的学生。并雇佣2名正式教师及1名兼职教师(均持有教师资格证),擅自开展语文、数学、物理等学科类补课活动。补课形式:一对多班级授课,每班数名学生,每次课2小时,收费标准为100元/小时。学生人数:累计招收学科类学生15人,收取学费共计38,140元(提供收据15张),上述学生已上完全部课程。当事人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办公楼有偿组织开展一对多学科类校外培训,其行为已构成《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开展培训活动并退还已收取的培训费用,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8,140元。2、罚款45760元。
45760.00元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