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河南定康药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8裁判文书 6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冀云申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27690580144A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社旗县产业集聚区宏达路中段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2
(2025)沪73民终990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河南定康药业有限公司
叶*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2
2025-07-22
(2025)沪0105民初2285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叶*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瑶坊化妆品店,河南定康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3
2025-06-24
(2025)沪0105民初2285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叶*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定康药业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瑶坊化妆品店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4
2025-06-23
(2025)沪0105民初2285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叶*
河南定康药业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瑶坊化妆品店,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5
2025-04-30
(2025)粤0113民初614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圣艾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定康药业有限公司,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福州京东博远贸易有限公司,邓州市聚和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州市微斯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6
2025-04-15
(2025)沪0105民初2285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叶*
河南定康药业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瑶坊化妆品店,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7
2024-04-24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西施兰(南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定康药业有限公司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8
2023-11-20
(2023)苏1302民初44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宿迁市华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定康药业有限公司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31
2021-03-01
(2019)沪民申1270号之一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南阳骞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定康药业有限公司等与王**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7-16
2019-10-08
(2019)沪03执59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王**与南阳骞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定康药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7-16
2019-05-21
(2019)沪03执59号之一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王**与南阳骞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定康药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50000.00元
执行案件
4
2020-07-16
2020-05-12
(2019)沪03执59号之二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王**与南阳骞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定康药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50000.00元
执行案件
5
2020-07-16
2020-05-13
(2019)沪03执59号之三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王**与南阳骞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定康药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8-08-06
2018-06-22
(2018)浙01民初1229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史**与聊城市卓越环卫消杀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社市监处罚﹝2024﹞329号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市药材公司)成立于1955年4月,是广药集团属下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采芝林”字号始创于公元1806年(清朝嘉庆十一年),至今超过216年历史,是岭南中药文化的集大成者,国家级“中华老字号”,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被列为广州市荔湾区重点企业。2021年9月至2023年7月期间,河南省圣艾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无效授权委托当事人生产涉及“采芝林”品牌类型产品。 当事人未经核实在其位于社旗县厂区内生产涉案产品共计16种。至案发,当事人生产的涉案产品数量共计80000盒,以代加工方式经河南省圣艾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返销向广州寿养集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收取89822.96元(已去除税额,费用包括代加工费用和返销费用)。且在此期间,当事人直接通过其20家自营网店(涉及阿里巴巴、拼多多等平台)进行销售的涉案产品,通过调取查阅其网店后台数据获知,涉案产品违法经营额共计:43000元。 以上涉案成品外包装均贴有“FORTUNE GLOBAL 500世界500强 广药集团 广药白云山 采芝林 中华老字号”字样虚假防伪码。扫描该防伪码后,弹窗至“产品信息验证中心”,在输入涂层后的防伪密码后显示“您查询的产品为采芝林正品”字样。经与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方予以核实,该防伪码与防伪验证平台,与其无任何关联。 至案发,涉案产品已全部售完,当事人生产销售涉案产品违法经营额合计:132822.96元。
罚款66411.48元。
66411.48元
社旗县市场监督局
2024-1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