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庐山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金山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27MA35GMFG05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庐阳国际商业中心大楼负一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2-28
(2022)赣0483民初1852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于**
庐山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
九江市庐山市人民法院
2
2021-06-25
(2021)赣04知民初15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庐山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庐市监产处罚﹝2024﹞14号
当事人销售包装上的标识不真实的产品和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
一、当事人销售的“缘至家四排古典杯”的执行标准已过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产品或者起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第三十六条“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构成销售包装上的标识不真实的产品的违法事实。 二、当事人在销售的“潮暖心多款运动男女(袜子)”上贴自己的商品条码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品。”构成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的违法事实。
1000.00元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9
2
庐市监食处罚〔2023〕174号
当事人在本局调查过程中,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2023年12月13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庐市监(食)不罚告字〔2023〕174号),依法告知当事人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0.00元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