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翔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艳勇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1026MA08E4P199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新镇镇西庄头村东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30
(2025)冀1026民初10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文安县翔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浙江唯扬建设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
文安县人民法院
2
2025-04-07
(2025)冀1026民初10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文安县翔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南通天致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文安县人民法院
3
2025-04-01
(2025)冀1026民初10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文安县翔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浙江唯扬建设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
文安县人民法院
4
2025-03-20
(2025)冀1026民初10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文安县翔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南通天致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文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文市监处罚﹝2025﹞72号
经查:2024年7月8日,当事人使用的设备代码为511010596202152925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经文安县行政审批局登记,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车11冀J08289(24)。2025年9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职权,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正在使用该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用于生产,其不能提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当场我局依法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5日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10月16日,我局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仍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9
2
文市监新处罚﹝2024﹞16号
2023年9月22日至2024年4月9日,当事人在文安县新镇镇西庄头村使用的特种设备内燃平衡重式叉车一台用于生产,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制造许可证编号:TS2510596-2025,产品型号:CPC,产品编号:020356F1112,额定起重量3500Kg,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