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侯斌 | 注册资本:65945.64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500731909779K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晋煤集团洪洞晋圣荣康煤业有限公司
洪洞县人民法院
2
2024-06-12
劳动争议
王**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3
2023-03-16
劳动争议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晋城市盛达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3-09
劳动争议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2-16
劳动争议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12-13
(2022)进0427民初131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金烨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壶关县人民法院
7
2022-09-26
(2022)晋05民终1185号
承揽合同纠纷
王**
晋城市建鑫鸿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高**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9-06
(2022)晋05民终109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2-08-25
(2022)辽01民初1433号
租赁合同纠纷
辽阳忠旺铝模板租赁有限公司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2-07-28
(2022)辽01民初1433号
租赁合同纠纷
辽阳忠旺铝模板租赁有限公司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9-07
(2023)晋01执异107号
执行异议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美锦嘉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沁水历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太原普惠嘉创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高新普惠(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西高新普惠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2-02
(2020)晋01执异264号
执行异议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高新普惠(北京)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珠海美锦嘉创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太原惠普嘉创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文书、拍卖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15-08-02
申请公示催告
句容市九环塑业有限公司
句容市九环塑业有限公司,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阳市永恒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曙峰工贸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4
2015-08-02
申请公示催告
句容市九环塑业有限公司,句容市九环塑业有限公司,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阳市永恒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曙峰工贸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山西]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29
2025-03-13
(2025)晋0521民初448号
劳动争议
孙**、山西晋城沁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7-01
2023-06-12
(2023)晋0427民初39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常平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2781.4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3-31
2023-01-03
(2022)晋0427民初131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烨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72841.72元
民事案件
4
2020-09-03
2020-07-30
(2020)晋01执异161号
其它类型纠纷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西高新普惠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05-06
2019-11-19
(2019)晋0428民初1133号
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与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4-21
2020-02-13
(2020)晋04民终29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与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3-26
2020-02-20
(2020)晋01执87号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西高新普惠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50308464.00元
执行案件
8
2019-12-27
2019-12-12
(2019)豫0122财保775号
郑州市敬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8563576.99元
民事案件
9
2019-10-08
2019-09-19
(2019)晋0525民初284号
合同纠纷
泽州县大东沟镇郭河村村民委员会与晋城市坤森泽工贸有限公司、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9-29
2019-09-10
(2019)晋0502民初108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王**与晋城市盛达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城市监处罚〔2025〕148号
接城区局电话通知线索,2025年4月30日,执法人员对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食堂)进行了检查,在当事人职工食堂一楼存放食品原材料房间的一台冰柜内发现3只鸡胴体共2.65kg和1袋鸡胗共0.3kg,3只鸡均用保鲜膜包裹,其中1只鸡胴体上粘贴有“鸡 2025.4.24”字样的标签。鸡胴体和鸡胗均未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检查时,上述涉案肉类与其它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的“中装鸡”混放在一起,当事人现场提供不出上述涉案肉类的购进票据、供货商资质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
2025年5月6日,经审批,执法人员对涉案3只鸡胴体共2.65kg和1袋鸡胗共0.3kg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2025年5月22日,经审批,立案调查。
2025年5月6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被委托人)张阿芳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
2025年5月19日,执法人员分别对该公司副总经理郭瑞红、食堂厨师长高李君、相关人员韩雨凯(非宏圣公司人员,李帅的朋友)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
2025年6月5日,执法人员分别对涉案鸡肉的上游养殖场和宰杀鸡的店铺进行了现场调查,对养殖场经营者郜占武和宰杀鸡的店铺经营者苑兆森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查,2025年4月30日,执法人员对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食堂)进行了检查,在当事人职工食堂一楼存放食品原材料房间的一台冰柜内发现3只鸡胴体共2.65kg和1袋鸡胗共0.3kg(以下简称“涉案鸡肉”),3只鸡胴体均用保鲜膜包裹,其中1只鸡胴体上粘贴有“鸡 2025.4.24”字样的标签,鸡胴体和鸡胗均未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检查时,上述涉案鸡肉与其它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的“中装鸡”混放在一起,当事人至本案调查终结提供不出涉案肉类的购进票据、供货商资质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另,当事人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张阿芳陈述,涉案鸡肉是2025年3月27日该公司副总经理郭瑞红的朋友李帅暂时放一下,随后取走,鸡胴体上粘贴的“鸡 2025.4.24”字样的标签是厨师巡查时发现没有标识,自己贴的;当事人副总经理郭瑞红陈述,是其朋友李帅五一前大概一周给其打电话需要存放涉案鸡肉,让另一个人(李帅的朋友韩雨凯)捎过来暂时存放在该公司食堂;当事人职工食堂厨师长高李君陈述,该“鸡 2025.4.24”字样的标签是帮厨韩大姐贴上去的,代表储存日期;韩雨凯陈述,3月底其在高平市三甲镇郜家窑村一饲养鸡的农户处购买(提供了具体的地址信息和场地照片),购买了15只活鸡,购进价格20元/斤,一共付了600元现金。随后,韩雨凯给朋友唐宇栋现金,让其将15只活鸡带到高平一农产品市场内的商户(提供了具体的地址信息和场地照片)代为宰杀,费用为10元/只,其中自己食用12只,送给李帅3只。
执法人员对韩雨凯提供的高平市三甲镇郜家窑村的饲养鸡的农户(实际为高平市三家镇北李村三五养殖场)经营者郜占武进行了询问,该养殖场今年从未销售过20元
1.没收扣押的三只鸡胴体和鸡胗(共2.95kg);
2.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4
2
晋市北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4号
在对晋城宏圣建筑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给予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