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闵行新荣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蒲世球注册资本:12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2MA7BDDW349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红松东路1100号2幢1层B区、2层B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12
(2025)沪0112民初2452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闵行新荣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兰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5
(2025)沪0112民初2452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闵行新荣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兰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3
2025-06-05
(2025)沪0112民初2452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闵行新荣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兰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4
2024-03-13
(2024)沪0112民初7980号
劳动合同纠纷
叶**
上海闵行新荣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闵处﹝2024﹞122023008425号
经查证,上海闵行新荣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蒲世球,经营场所为上海市闵行区红松东路1100号2幢1层B区、2层B区,当事人主要提供餐饮服务,店招是“新荣记”。另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期间有经营制售炝白米虾。当事人在此期间共经营制售炝白米虾8份,总销售额共计1344元。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食品原材料的索证索票。
没收违法所得0.134400万元,罚款0.500000万元
5000.00元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9
2
沪市监总处﹝2023﹞322023000295号
2023年8月17日,本局对你公司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红松东路1100号2幢1层B区、2层B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查见你公司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其载明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大型饭店);经营项目:餐饮服务经营者: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现场在你公司海鲜池点菜区查见活海胆;在你公司点菜系统菜单上查见“鱼子酱黄金海胆”的菜品;在你公司收银区收银系统的销售报表上查见菜品“鱼子酱黄金海胆”的账单,其中有上述菜品的销售记录;在你公司经营场所内未查见生食类食品制售专间。经查,你公司制售“鱼子酱黄金海胆”菜品,该菜品的加工过程是将海胆活杀后,用直饮水清洗干净,海胆上面放鱼子酱,即上菜给客人食用,食用时海胆是生的,无熟制过程。你公司经营的“鱼子酱黄金海胆”菜品属于生食类食品,但你公司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无“生食类食品制售”经营项目,且你公司也未设立生食类食品的制售专间。你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经营生食类食品的行为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情形。现查明,在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期间,你公司制售“鱼子酱黄金海胆”菜品5份,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490元。你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生食类食品制售的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均为人民币1490元。
没收违法所得0.149000万元,罚款5.000000万元
50000.00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