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惠州市景浩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7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丁保荣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41324MACYGF9H4P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龙门县平陵街道金龙大道旁迎宾阁第16座03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惠阳执B罚字﹝2025﹞51号
当事人惠州市景浩运输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5日使用车牌号为粤L71271、粤L77886的2部重型自卸货车从深圳市坪山区欧舒特新能源汽车智慧大厦项目建筑工地装载建筑垃圾20立方米到惠阳区淡水街道迎宾大道中洲河谷花园地段进行倾倒。
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
200000.00元
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3-25
2
粤惠阳交罚﹝2026﹞00118号
2025年02月26日04时41分至2025年03月06日04时19分期间,惠州市景浩运输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驾驶粤L90600重型自卸货车4次行驶至S356线K132+600惠阳淡水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经普通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动态检测监控设备现场检测,车货总重151吨,4 轴车,限重31.000吨,4次累计超限27吨,经调查取证,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非现场检测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00)元
13500.00元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29
3
粤惠阳交罚﹝2026﹞00119号
2025年03月08日20时57分至2025年04月22日23时17分期间,惠州市景浩运输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驾驶粤L64523、粤L61433、粤L71271重型自卸货车21次行驶至S356线K132+600惠阳淡水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上述车辆车货总重802吨,4轴车,限重31.000吨,21次共超限151吨。经调查取证,上述车辆均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惠州市景浩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L64523、粤L61433、粤L71271重型自卸货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非现场检测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30000.00元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29
4
粤惠阳交罚﹝2026﹞00092号
2025年03月26日19时58分至2025年03月27日05时38分期间,惠州市景浩运输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驾驶粤L61433重型自卸货车3次行驶至S356线K132+600惠阳淡水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经普通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动态检测监控设备现场检测,该车辆车货总重3次合计114吨,4轴车,限重31.000吨,3次合计超限21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非现场检测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元
10500.00元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23
5
惠城三栋行执罚字﹝2025﹞57号
2025年7月27日,惠州市景浩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车牌号:粤 L78737)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 莲塘村渔潭地块运输处置建筑垃圾长 5.4 米,宽 2 米,高 0.9 米,计为 9.72 立方米,未能提供相关核准手续,构成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10000.00元
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人民政府
2025-09-30
6
粤惠阳交罚﹝2025﹞01484号
2024年10月08日03时50分至2025年03月20日20时06分期间,惠州市景浩运输有限公司使用车辆粤L64523/粤L61433/粤L71271/粤L90600重型自卸货车14次行驶在S356线K132+600惠阳淡水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经普通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动态检测监控设备现场检测,系统显示上述车辆轴数均为四轴,限重31.000吨,14次行驶累计超限105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惠州市景浩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L64523/粤L61433/粤L71271/粤L90600重型自卸货车载运可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非现场检测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30000.00元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29
7
粤惠阳交罚﹝2025﹞01296号
2025年06月12日22时30分,惠州市景浩运输有限公司雇佣的驾驶员驾驶粤L71271重型自卸货车在S356线K132+600惠阳淡水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被检测,经检测查证,该车总重44.477吨,轴数是4轴,限重31.000吨,超限13.477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非现场检测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元
6500.00元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8-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1-2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