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朝阳镇厂家惠农服务站(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金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523MADBFRXH5Q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富强街城建局住宅楼南楼(老法院东)105、202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辉市监减处〔2024〕HN4号
辉南县朝阳镇厂家惠农服务站于2024年3月4日开始经营,经营范围:化肥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农药零售。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为提高销量,扩大影响力,在厂家提供包装袋样式供其挑选时,要求在包装袋上添加“CCTV央视展播品牌”字样,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五谷安控释掺混肥料系列产品与中央广播电视台存在特定联系,以借用中央广播电视台的影响力、美誉度,提高自己以及自己商品的市场竞争力。当事人经营的三种五谷安控释掺混肥料[聚能王N-P?O?-K?O 26-10-12 总养分≥48% 控释氮≥8% 含氯(低氯)]、[N-P?O?-K?O 26-10-12 总养分≥48% 控释氮≥9% 含氯(低氯)]、[N-P?O?-K?O 26-12-12 总养分≥50% 控释氮≥9% 含氯(低氯)] 于2024年3月10日从爱尔法农业科技(辽宁)有限公司购进,五谷安控释掺混肥料[聚能王N-P?O?-K?O 26-10-12 总养分≥48% 控释氮≥8% 含氯(低氯)]购进7吨,购进价格是3480元/吨,销售价是150元/袋,每袋40KG,共销售175袋;五谷安控释掺混肥料[N-P?O?-K?O 26-12-12 总养分≥50% 控释氮≥9% 含氯(低氯)] 购进4吨,购进价格是3570元/吨,销售价是158元/袋,每袋40KG,共销售100袋;五谷安控释掺混肥料[N-P?O?-K?O 26-10-12 总养分≥48% 控释氮≥9% 含氯(低氯)] 购进5吨,购进价格是3530元/吨,销售价是155元/袋,每袋40KG,共销售125袋,上述三种五谷安控释掺混肥料均全部售出无库存,货值金额共计61425元。
2024年3月27日,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2024民生领域“铁拳”执法行动中发现辉南县朝阳镇厂家惠农服务站销售的五谷安控释掺混肥料[聚能王N-P?O?-K?O 26-10-12 总养分≥48% 控释氮≥8% 含氯(低氯)]、[N-P?O?-K?O 26-10-12 总养分≥48% 控释氮≥9% 含氯(低氯)]、[N-P?O?-K?O 26-12-12 总养分≥50% 控释氮≥9% 含氯(低氯)] ,外包装标识标注有“CCTV 央视展播品牌”字样,辉南县朝阳镇厂家惠农服务站涉嫌存在对其经营的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拟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10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0元
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