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福帝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1802MA694WT0X2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三雅路3号1栋3层3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13
(2024)川1802民初214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雅安市雨城区彪哥面馆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2
2024-04-23
(2024)川1802民初131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马*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3
2024-04-23
(2024)川1802民初131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4
2024-04-10
(2024)川1802民初131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陆**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5
2024-04-10
(2024)川1802民初131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罗**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6
2024-04-03
(2024)川1802民初102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郭*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7
2022-05-30
(2022)川1802民初174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周**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8
2021-11-29
(2021)川1802民初388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麦咭客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9
2021-11-29
(2021)川1802民初388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刘**,卢**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0-11-26
(2020)川1802民初264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艾*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8-30
2021-12-09
(2021)川1802民初388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卢**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978.1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1-26
2023-10-24
(2023)川18民终813号
侵权责任纠纷
乐**与雅安珮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杨*等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1-26
2023-10-24
(2023)川18民终814号
侵权责任纠纷
乐**与雅安市雨城区绿堂酒吧、杨*等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1-26
2023-03-06
(2023)川18民终33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吴**与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2-08-26
2022-07-27
(2022)川1802执694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刘**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6-01
2022-04-26
(2022)川1802执51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雅安市雨城区水瓶座酒吧服务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2-01-25
2021-12-29
(2021)川1802民初449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1-25
2021-12-29
(2021)川1802民初449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12-31
2021-12-29
2021)川1802民初45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12-31
2021-12-29
(2021)川1802民初450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雅雨市监处罚〔2025〕176号
经调查核实,该街区只有一只总电表,每个商铺分设分表,商户经营所产生的电费均由该物业公司抄表代收代缴。由于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该公司转供,因此,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422号)规定,该公司的行为属于转供电行为。并且0.9元/度的电费单价由小城绿岛街区物业委员会、开发商、商管中心等组织共同指导定价,并非由物业公司定价。该公司存在违法违规在电费中加价收取费用的嫌疑,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42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中,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应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收取,一律不得以用电服务费、电力服务费等任何涉及电名义向终端用户分摊收取。”并且,根据《通知》规定,“终端用户到户电价=电网企业向转供电主体开具电费发票中的税价合计电费总额÷网企业向转供电主体开具电费发票中的对应用电量÷(1-线损率),线损率据实计算,最高不超过6%(全省平均线损率);终端用户电费=终端用户到户电价×终端用户用电量。”由此计算出该公司在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的6月至10月,应收转供电费111,516.7元,实收转供电费131,607.9元,共计多收取了20,091元电费。2024年1月至5月及11月、12月,不存在违法情形。\n当事人退费情况:当事人涉嫌违法违规在电费中加价收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我局于2025年9月11日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雅雨市监责退〔2025〕5号),责令退还多收价款20,091元。当事人拟定退费公告,于2025年9月15日将退费公告在小城绿岛街区进行张贴公示。\n综上所述,该公司存在违法违规在电费中加价收取费用的嫌疑。该在公司2024年6月至10月期间,违法违规在电费中加价收取费用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八项的相关规定。
1.警告;\n2.罚款人民币20,091元整(贰万零玖拾壹元整)。
20091.00元
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6
2
雅雨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1号
未取得相应消防职业资格上岗
根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七十条第(十)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四川三正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4100.00元
雅安市雨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3-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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