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汇远木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春颖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4MA5YUETL5H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88号11栋2单元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渡口市监处罚〔2025〕68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18年4月12日,投资人:刘春颖。2019年7月18日,投资人由刘春颖、田清华变更为刘春颖,法定代表人由田清华变更为刘春颖。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渝05刑终255号)以及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渝0104刑初141号)认定:2018年3月,刘春颖和雷文华商定注册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约定由雷文华负责做账,刘春颖负责开具、销售增值专用税发票,获取的非法利润两人平均分配。随后,刘春颖找到纪可凡,商定由纪可凡为刘春颖、雷文华联系需要增值专用税发票的客户。2018年5月至2021年1月期间,刘春颖、雷文华通过重庆汇远木业有限公司对重庆跳磴木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润全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等52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700余张,价税合计共7800万元,税额共计970万余元。其中纪可凡先后介绍重庆汇远木业有限公司向宁夏德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宁县福鑫旺建材有限公司等10余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150余张,价税合计共1600万元,税额共计220万余元,受票单位均抵扣了税款。2018年4月,通过田清华在重庆市大渡口区注册成立了重庆汇远木业有限公司用于对外虚开增值专用税发票。2020年10月,通过王业胜在重庆市大渡口区注册成立了重庆坤达木业有限公司(另案处理)用于对外虚开增值专用税发票。2021年2月7日,当事人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异常经营目录。2022年6月7日,刘春颖在大渡口区被抓获。2024年1月25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虚开增值专用税发票罪,判处刘春颖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2024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虚开增值专用税发票罪,判处刘春颖有期徒刑十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第二款前款所称较重行政处罚包括:第(二)项(二)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的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对当事人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行为,决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元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2-0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