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天发果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卫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03MA2FJE727N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北二环东路999号B区中三街1#、3#(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东市监处罚〔2023〕255号
经查明,当事人为水果经销商行,在金华市水果市场内经营。2023年3月21日,当事人将5kg桑葚置于店内销售,进货价格为30元/kg,销售价格为40元/kg。2023年3月2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上述桑葚进行食品安全抽检,2023年3月31日,本局收到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Y202303399A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桑葚经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不合格桑葚的进货票据,无法说清来源。本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告知相应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
截至案发时止,当事人以40元/kg的价格销售不合格桑葚5kg,货值金额为200元,违法所得为50元。(货值金额:40元/kg*5kg=200元,违法所得:(40-30)*5=50)
一、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二、 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50元;
三、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元。
以上合计罚没款305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