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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友益君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颂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3MA6DXANX3L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贵州建筑科技产业园4号楼16楼1618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处罚[2024]25号
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于2023年7月13日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立案调查。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于2023年7月17日到我局配合调查,我局执法人员针对贵州友益君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发布的相关情况进行询问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作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调查询问笔录内容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于2023年7月21日再次到我局提供相关资料。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在淘宝店铺(店铺名称:加小抗营养食品店)及拼多多店铺(店铺名称:加小抗膳食营养官方旗舰店)店铺中经营有“加小抗益生菌益生元”,该产品经核实为固体饮料,系普通食品。其淘宝与拼多多宣传内容一致,都涉及有: 1.“活菌添加量≥16000亿CFU/盒”等数据未标明出处;2.“提高免疫力”、“降低胆固醇”、“预防龋齿和口臭”等功效描述; 3.提及并公示的专利证书内容模糊,无法识别相关具体内容及专利号。 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生产商及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发明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相关功效性宣传及数据来源等内容的佐证资料,证明当事人涉案产品中活菌添加量、功效宣传及专利相关事项的真实性。 虽然据当事人称该广告图样及排版由泉州市金子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费用为888元,并提供了对公转账记录一份,但案涉广告宣传的文字内容由当事人自行提供,广告发布由当事人公司内部员工操作,故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案涉广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底至7月13日,该产品链接在其拼多多店铺内的商品访客数为2197,支付金额为56002.78元;在其淘宝店铺内商品访客数为6769,支付金额为16014.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执法人员提供的12345平台举报单及举报流转记录各两份,证明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6日和2023年7月10收到12345平台关于“加小抗益生菌益生元”虚假宣传举报的情况; 2.执法人员提供的关于“加小抗益生菌益生元”在淘宝及拼多多宣传截图一份,证明执法人员核实淘宝(店铺名称:加小抗营养食品店)和拼多多(店铺名称:加小抗膳食营养官方旗舰店)宣传情况; 3.执法人员提供的现场检查笔录及现场检查照片各一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的检查情况; 4.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发布广告的调查情况; 5.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的资格情况; 6.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提供的《发明专利证书》一份、发明专利证书封面一份、“加小抗”商标注册证三份、“(12)发明专利申请”一份,证明当事人涉案产品有关专利的宣传内容的相关情况; 7.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提供的《河南同和堂实业有限公司出厂检验报告》、《郑州和合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各一份,证明当事人提交的产品的检验情况及活菌数量、出处情况; 8.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提供的淘宝和拼多多平台产品上架时间截图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产品的具体发布时间的相关情况; 9.贵州友益君科技有
罚款1.0万元#
10000.00元
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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