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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拜城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凯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757679297U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胜利路西苑小区三号楼二单元2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23
(2023)新29民终1828号
劳动争议
新疆拜城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
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11-08
(2023)新2926民初2207号
劳动争议
熊**
新疆拜城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
拜城县人民法院
3
2021-04-26
(2021)新2926民初527号
劳动争议
新疆拜城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
张**
拜城县人民法院
4
2020-11-18
(2020)新民终359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刘**
苑*,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5
2020-11-10
(2020)新民终359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刘**
苑*,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6
2020-01-14
(2019)沪民终509号
合同纠纷
上海兆信恒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拜城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7
2019-12-18
(2019)新29民终1461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新疆拜城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8
2019-06-10
(2019)新2926民初394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郝**
新疆拜城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8-31
行政行为
新疆拜城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
新疆拜城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
阿克苏市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16
2021-07-28
(2021)新29民终1126号
劳动争议
新疆拜城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张**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9-24
2021-05-10
(2021)新2926民初527号
劳动争议
新疆拜城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与张**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52408.86元
民事案件
3
2021-08-25
2021-07-30
(2021)最高法民申4524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王*、刘**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8-25
2021-07-30
(2021)最高法民申4524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王*、刘**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1-05
2019-12-12
(2019)新行申105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新疆拜城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方**行政确认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6
2020-12-15
2017-12-19
(2017)新2926民初1032号
经济补偿金纠纷
韩**与新疆拜城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12-15
2017-12-19
(2017)新2926民初1031号
经济补偿金纠纷
陈*与新疆拜城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0-12-15
2017-12-19
(2017)新2926民初1034号
经济补偿金纠纷
陈*与新疆拜城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0-12-05
2020-11-30
(2020)新民终359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刘**与王*、苑勤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0-11-11
2020-10-23
(2019)沪民终509号
合同纠纷
上海兆信恒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拜城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阿克苏地区)煤安罚(2025)104011号
1.+2000m水平永久避难硐室第5组压风自救装置中部分压力表损坏;调取2025年8月10日早班、8月15日早班永久避难硐室视频监控,巡检人员仅检查第1组、第2组压风自救装置,其他压风自救装置均未检查;1130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压风自救装置无风;2.《+1700m主暗斜井第四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依据缺少《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设计中缺少+1700m主暗斜井的支护形式、规格;未对无水钻孔做出全孔水泥注浆封闭的要求;安全技术措施中,叙述有老空水的防治内容,与探放水现场实际情况不符;3.+1700m主暗斜井与回风暗斜井掘进期间两巷之间开设2组联络巷,均未构筑通风设施,两条联络巷风流不稳定,一旦发生事故将相互切断工作面安全出口;4.2025年7月份11302综采工作面粉尘传感器有20天监测粉尘浓度均为“0”,与实际情况不符;5.人工检查密闭墙气体检查汇报台账中,部分密闭墙内的CH4、CO2和O2浓度变化大,O2浓度超过10%,煤矿未对气体变化情况进行分析;6.+1700m水平主暗斜井与回风暗斜井第二联络巷带式输送机安设的烟雾传感器距离大于15m
1.对煤矿企业处罚贰万叁仟元的罚款(?23,000.00);2.对煤矿企业处罚贰万叁仟元的罚款(?23,000.00);3.对煤矿企业处罚贰万叁仟元的罚款(?23,000.00);4.对煤矿企业处罚贰万叁仟元的罚款(?23,000.00);5.对煤矿企业处罚贰万叁仟元的罚款(?23,000.00);6.对煤矿企业处罚贰万叁仟元的罚款(?23,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00)
161000.0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5-1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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