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宏图书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琪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778468122F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华龙大道58号(重庆新华印刷厂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合川市监处罚〔2025〕645号
经查,当事人长期在合川区开展教辅资料经营活动。当事人为了让学子公司维持教辅资料统一采购和统一结算模式从而保持自身在合川区教辅资料采购业务中的订单量不减少,其股东兼业务经理但愿于2021年8月邀请学子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经理)雷霆吃饭时,送给雷霆1万元现金。为了相同的目的,2022年4月但愿再次邀请学子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经理)雷霆吃饭并送给雷霆1万元现金。在行贿过程中,但愿明确表示希望学子公司维持教辅资料统一采购和统一结算模式,雷霆表示答应并在相关业务中利用自身职权帮助但愿实现了该目的。2021年和2022年,重庆建宏图书有限公司与学子公司分别实现交易额949828.15元和324521.8万元。同时查明,当事人希望学子公司维持教辅资料统一采购和统一结算模式的原因是,当事人在合川区教辅资料采购业务中具有较大的占比,学子公司改变该模式可能导致当事人限于自身运营能力而无法维护好每个学校的业务关系从而使当事人在合川区教辅资料业务中的订单量减少。当事人在合川区教辅资料业务中的收入并非全部通过行贿学子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经理)雷霆的行为达成,一部分属于市场行为带来的必然结果,有一定的正当性。同时,当事人在合川区教辅资料业务中因改变教辅资料统一采购和统一结算模式而减少的订单数量无法计算,即当事人通过行贿学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雷霆达成的收入无法计算,综上,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本案违法所得不予认定。
综上,对当事人于2021年8月和2022年4月采用财物手段进行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万元。
20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