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兴安山珍礼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玉海 |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723MA0NTEJPXC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林海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市监综食处罚[2024]29号
当事人于2024年07月31日从莫力达瓦达翰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优鲜之果生鲜超市购进了1件香蕉(9kg/件),2024年08月02日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购进的该批次的香蕉委托吉林省正恒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验,该公司出具的该批次抽检的香蕉的检验报告编号为XBJ24150723242332956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噻虫胺,计量单位:mg/kg,标准指标:≤0.02,实测值:0.048,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23200.39-2016)。该店购进该批次香蕉的购进价格是10.5元/kg,销售价格是12.00元/kg,2024年08月02日抽检2.15kg,剩余的至2024年8月6日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为108.00元,违法所得为108.00元。当事人提供了莫力达瓦达翰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优鲜之果生鲜超市《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莫力达瓦达翰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优鲜之果生鲜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当事人不能提供该批次香蕉的购进票据,不能提供该批次香蕉的产品质量合格凭证。2024年09月03日,该店对该批次检验不合格的香蕉进行了召回,由于销售时间过长,截止到2024年09月30日,该店未召回不合格的香蕉。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申请复检; 2024年09月09日,该店针对上述检验不合格的香蕉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整改。本案货值金额为108.00元,违法所得为108.00元。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8.00元;
二、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5000.00元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