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梓伯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31002MA0GMDW78Q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仇庄村11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3
(2025)冀1002民初6690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廊安市监处罚〔2025〕213号
2025年6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12345便民服务平台服务工单一份,内容为:“在易购生活超市购买了一包双根肉粉肠,该食品标注计量销售,购买该商品时商家并未进行计量称重行为”。2025年6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现场在货架上发现双根快厨肉餐肠肉粉肠5包,计量销售,现场在收银台扫码,显示:双根快厨肉餐肠,12元,现场货架上无标签,结账时未称重。现场未实施强制措施。2025年7月3日,经部门领导批准,对当事人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经营者田梓伯进行了询问调查,田梓伯向本局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罚款0.1000万元
1000.00元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6
2
廊安市监处罚〔2025〕217号
2025年6月26日,我局接到12345便民服务平台服务工单投诉,内容为:1.投诉人在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购买的金达日美果蔬刨,执行标准为GB4806,需要标注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该产品没有标注,为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经核实,在总外包装处有符合相关标准的日期标注,我局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不予立案。2.投诉人在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购买的古福龙口粉丝产品,购买时因为超市方价格标签展示牌及小票标注,认为是龙口粉丝,后经查询发现非龙口粉丝,投诉人认为销售方属于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同时,擅在在产品价格标签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龙口粉丝”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2025年7月7日,经部门领导批准,对当事人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经营者田梓伯进行了询问调查,田梓伯向本局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罚款0.0240万元
240.00元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6
3
廊安市监处罚〔2025〕192号
2025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投诉举报书一份,投诉内容为:1.投诉人在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购买“adidas女拖鞋”一双,拖鞋上标注“adidas”且有阿迪达斯公司的logo,标签无厂名厂址。2.投诉人在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购买“今麦郎弹面”一包,赠送一个大碗,该碗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对此已责令整改。3.投诉人在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购买“海天生抽”一瓶,商品外包装标明“质量等级:三级”,商品信息价格贴上宣传“质量标准:一级”,以此达到以次充好的销售目的,对此另案处理。2025年4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有印有adidas品牌的拖鞋4双,合格证上写明标价为18元/双,品名:精品拖鞋。执行标准为HG/T3086-2011,合格证上未印有厂名厂址等信息。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廊安市监仇强制[2025]13号)和《财物清单》(廊安市监仇财清[2025]13号)。2025年6月13日,经部门领导批准,对当事人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经营者田梓伯进行了询问调查,田梓伯向本局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罚款0.0500万元,没收侵权商品,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500.00元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0
4
廊安市监处罚〔2025〕191号
2025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投诉举报书一份,投诉内容为:1.投诉人在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购买“海天生抽”一瓶,商品外包装标明“质量等级:三级”,商品信息价格贴上宣传“质量标准:一级”,以此达到以次充好的销售目的。2.投诉人在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购买“今麦郎弹面”一包,赠送一个大碗,该碗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对此已责令整改。3.投诉人在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购买“adidas女拖鞋”一双,拖鞋上标注“adidas”且有阿迪达斯公司的logo,标签无厂名厂址,对此另案处理。2025年4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有海天酱油鲜味生抽(净含量750ml),质量等级:三级,商品标价签上品名:海天酱油鲜味生抽(净含量750ml),售价:9.00,等级:一级品。商品上条码:6902265752912,标价签上编码:6902265752912。现场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2025年6月13日,经部门领导批准,对当事人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经营者田梓伯进行了询问调查,田梓伯向本局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罚款0.027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270.00元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0
5
廊安市监处罚〔2024〕230号
2024年9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信,内容为:“2024年在被投诉举报人购买了LED灯泡,发现没有能源标识。”2024年9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MOSCOT玛士高LEDBULB球泡9W,1个,MOSCOT玛士高LEDBULB球泡18W,5个,MOSCOT玛士高LEDBULB球泡28W,1个,MOSCOT玛士高LEDBULB球泡48W,3个,外包装均无能源标识。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廊安市监仇强制[2024]89号)和《财物清单》(廊安市监仇财清[2024]89号)。2024年10月11日,经部门领导批准,对当事人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超市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廊坊市安次区仇庄易购超市经营者田梓伯进行了询问调查,田梓伯向本局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销售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罚款0.0136万元
136.00元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