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福寿养老中心(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姚嗣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82MA7N9R4H8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当阳市坝陵街道坝陵村六组15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当阳市监处罚〔2026〕73号
据查,2025年5月13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的食堂结构布局不合理,无任何功能分区,粗加工、操作、备餐混用,肉品检疫证明不齐全,无动物检疫证明。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坝市监当罚(2025)0513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警告。2026年3月18日,经接到市局餐饮股案件线索移送,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食堂仍然存在结构布局不合理,无任何功能分区,粗加工、操作、备餐混用。另发现当事人厨房后门入口未安装挡鼠板、粗加工间清洗池下方排水口的洞口未安装防鼠设施,厨房下水道的底部出口处未安装防鼠网,无洗手更衣室的情况。肉品检疫证明不齐全,当事人于2026年3月16日购进鲜肉292.76斤,购进单价12元/斤,购货金额3513元。当事人现场仅提供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进货票据,未提供《动物检疫证明》,另于2026年4月8日向本局提供《动物检疫证明》。关于食品留样柜放置不规范、许可不规范、餐具消毒记录不全、智慧监管系统未录入等问题,当事人于2026年4月8日已整改到位,并提交有整改报告。...[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针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遵守进货查验检验记录的行为,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针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综上所述: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15000.00元
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