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乌当水田罗雄烟酒日杂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雄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2MA6GKUU717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水田街上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乌市监处罚〔2026〕39号
2025年12月26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贵阳乌当水田罗雄烟酒日杂经营部下列物品进行检验:精品大地红(爆竹类)生产日期2023年7月20日。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引燃装置不符合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标准,依据《贵阳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经查,精品大地红(爆竹类)(生产厂家为临澧县民族烟花鞭炮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3年07月20日;产品名称为精品大地红(爆竹类);装药量≤0.2克。)当事人是从贵阳市乌当区土产副食杂品公司购进的,购进价格是1元每封,共购进252封。上述252封产品当事人销售了233封(剩余19封我局执法人员已被扣押),销售价格为1.5元每封,共计违法所得116.5(0.5×233)元,共计货值金额为378(1.5×252)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19封涉案产品精品大地红(爆竹类)(生产厂家为临澧县民族烟花鞭炮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3年07月20日;产品名称为精品大地红(爆竹类);装药量≤0.2克。)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壹拾陆元伍角(116.5元);
3.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
共计罚没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陆元伍角(216.5元)。
100.00元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