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鑫汇彬种子经销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雪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5MA1CMXHG95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平阳镇光明家园综合楼1#楼11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处罚[2024]250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甘南县鑫汇彬种子经销处涉嫌销售净含量不合格的种子。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 ,证明 当事人的现场情况。
2. 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 ,证明 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时间、经过、地点。
3. 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送达回执1份 ,证明 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经过及我局依法采取的行政措施。
4.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抽样单1份 ,证明 定量包装商品名称、抽样数量、抽样方法等。
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1份 ,证明 该种子净含量不合格的事实。
6. 甘南县鑫汇彬种子经销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证明 当事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7. 甘南县鑫汇彬种子经销处当事人张雪峰身份证复印件1份 ,证明 当事人的合法公民身份和甘南县鑫汇彬种子经销处负责人身份。
8. 现场检查照片1张 ,证明 甘南县鑫汇彬种子经销处违法的事实。
上述证据均依法收集,证据确凿、充分,经当事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在当事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本局全部采信作为定案证据。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