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智嘉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MAEQ9HCT5Y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莲花湖大队新城十一路金山大道延伸线39号(1)3号车间3-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东市监处罚〔2026〕106号
当事人经营的“炸藕夹”(配料:莲藕、猪肉、面粉、食用盐、味精等,生产标准号:GB/T 23586,生产日期2025年11月18日,生产企业:湖北沃农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6斤),其产品标签中的生产企业湖北沃农食品有限公司与其实际生产商不符,涉嫌经营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的食品。
当事人销售“炸藕夹”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散装食品经营活动。
上述“炸藕夹”产品共购进2件(规格5袋*3Kg)共10袋,进价每袋20元,销售1袋,售价每袋25元,剩余9袋全部销毁。产品货值250元,获利5元。产品无库存。...[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两个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元;2.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5005元。
5000.00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