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乌江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龙再国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27314368772J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和平街道城南商业大道(桂花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11
(2024)黔0627民初133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石**
沿河乌江医院有限公司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沿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0号
2024年10月10日,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沿河乌江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再国,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和平街道城南商业大道(桂花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27314368772J)经营的沿河乌江医院进行检查,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问题:1、生活电源切断后,部分疏散指示标志灯不亮,存在未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缺失,感烟式火灾探测器电源指示灯不闪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功能无法实现,存在未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3、医院一层、二层仅设置1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且未设置封闭楼梯间,存在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4、高位消防水箱阀门被关闭,发生火灾喷头破裂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无水,无法实现自动灭火功能,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5、楼顶档案室、餐厅、厨房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为白色泡沫可燃材料,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1.7条之规定;6、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未采用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7条之规定。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沿消限字〔2024〕第0063号),要求该医院于2025年1月9日前整改问题。2025年1月14日,消防监督员对该医院进行复查检查,发现该医院存在的6条火灾隐患问题已整改4项,剩余2项未整改,分别为: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缺失,感烟式火灾探测器电源指示灯不闪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功能无法实现的问题未整改;2、医院一层、二层仅设置1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且未设置封闭楼梯间的问题未整改。该医院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沿河乌江医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