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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6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脱文胜注册资本:28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10272262100947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南环路25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2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
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
镇原县人民法院
2
2023-04-03
(2023)甘1027民初1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卢**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原县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原支公司,董*,王**,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
镇原县人民法院
3
2020-12-0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
镇原县人民法院
4
2020-12-02
(2020)甘1027民初26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姚**
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原县支公司
镇原县人民法院
5
2020-10-20
保证合同纠纷
张**
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
镇原县人民法院
6
2019-11-29
(2019)甘1027民初3110号
保证合同
李*
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
镇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30
2023-04-26
(2023)甘1027民初7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5971.86元
民事案件
2
2021-09-26
2021-08-02
(2021)甘1027民初1777号
运输合同纠纷
刘*、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0-29
2020-10-20
(2020)甘1027民初2192号
保证合同纠纷
张**、张**与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9-29
2020-09-24
(2020)甘1027执1140号
保证合同纠纷
李*与被执行人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执行案件
5
2020-06-29
2020-06-08
(2020)甘1027执545号
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与王**、平凉远捷运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执行案件
6
2020-03-29
2019-12-09
(2019)甘1027民初3110号
保证合同纠纷
李*与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0-25
2019-09-16
(2019)甘1027民初20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与平凉远捷运业有限公司、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024.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09-30
2019-09-03
(2019)甘1027民初2570号
不当得利纠纷
席**与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李*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8-11-20
2018-11-12
(2018)甘1027民初28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张**与庆阳新丝路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76495.92元
民事案件
10
2016-11-24
2016-11-24
(2016)甘1091民初4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诉被告李**、安**、庆阳市快安汽车货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7451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庆镇交罚﹝2026﹞15号
2026年3月20日13时00分,镇原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镇原县G327国道城关路段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发现,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驾驶员野钰驾驶甘M01R89号传祺牌小型普通客车载客3人。经调查,该车从兰州载客3人到镇原县后收取包车费用1000元,营运性质为营运客运车辆,该车批准的线路为镇原县至西峰区,未按照批准规定线路行驶,该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公司为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核定的性质为营运车辆,办理了《道路运输证》,现场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决定给予罚款贰仟元整(2000.00)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镇原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31
2
甘庆镇交罚﹝2025﹞04号
2024年11月24日,镇原县交通运输局接镇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的抄告函(镇运管函发[2024(35)号]和镇运管函发[2024(40)号]),关于你公司客运车辆长期未在许可线路运营、卫星定位装置长期不在线情况的抄告。经调查,你公司的客运车辆甘M08N19、甘M11P25、甘M38P21、甘M10M63、甘M33Q93,在镇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投入营运后,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镇原至西峰道路客运经营超过180天,长期从事镇原—西安、镇原—兰州营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上事实有镇原县运输管理局的整改通知、甘M08N19、甘M11P25、甘M38P21、甘M10M63、甘M33Q93号等5辆客运车辆的车辆行车轨迹调查单、动态监控系统数据抄告函、企业法人的《询问笔录》、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机构代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决定给予甘肃亨星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000元,并吊销甘M08N19、甘M11P25、甘M38P21、甘M10M63、甘M33Q93等五辆车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道路运输证》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镇原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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