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嘉康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佳征注册资本:33.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20MAABQRWT12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石杨一路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璧山市监处罚〔2025〕980号
经查, 经查,当事人是一家主要从事食品调味品生产加工的食品生产企业。2025年11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其正在经营。 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配料间二内发现食品原料蜀家酿豆母子(水豆豉)已发生霉变,该产品名称:豆母子(水豆豉),生产公司名称:四川蜀家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成都市金堂县五凤镇火车站居民段10号,生产日期:2025年7月2日,保质期6个月,现场称重上述豆母子(水豆豉)重量为4.8Kg;现场发现红烧酱,该产品生产日期:2024年11月16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厂家:重庆嘉康食品厂,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石杨一路,已超过保质期,现场称重上述红烧酱重量为5.3Kg;现场发现红油豆瓣,该产品生产日期:2024年11月20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厂家:四川蜀家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成都市金堂县五凤镇火车站居民段10号,已超过保质期,现场称重上述红油豆瓣重量为86.2Kg。以上三种食品原料均未张贴不合格标识,并与其他合格食品原料混放在一起。 上述豆母子,是当事于2025年8月2日从四川蜀家酿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数量为1箱,规格为20kg/箱,价格为7元/kg,金额为140元。上述红油豆瓣,是当事人于2024年11月24日,从四川蜀家酿食品有限公司购进30箱,规格为20kg/箱,数量为600kg,价格为6.1元/kg,金额为3660元。上述红烧酱,是当事人于2024年11月16日自制的调味底料,数量为10kg,登记的入库价格为7.5元/kg,金额为75元。 上述豆母子和红油豆瓣主要用于生产火锅底料,红烧酱主要用于红烧肥肠、红烧牛肉等小面浇头的生产原料。该三种食品原料购进或自制入库后,当事人均用于食品生产,其中豆母子在2025年8月5日和9月10日使用过两次,共计15kg;其中红油豆瓣在2025年1月6日至9月10日内,分7次共使用了507.9Kg;其中红烧酱在2025年6月30日、9月25日和11月22日分3次共使用了4.66Kg。由于生产加工过程中会产生损耗,所以购进(自制)的数量不等于使用数量与被查时库存的合计。上述豆母子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现有霉变的情况,也没有超过保质期。上述红油豆瓣使用过程中,没有超过保质期。 上述红烧酱在2025年11月22日使用时,已经超过保质期,使用了1.6Kg,生产红烧牛肉成品27袋(1kg/袋),生产后保存于当事人成品库房内待售,销售价格为24.5元/袋。 上述过期(霉变)食品原料和生产成品的货值金额为:4.8kg×7元/kg+7.5元/kg×5.3kg+86.2kg×6.1元/kg+24.5元/袋×27袋=1260.67元。因该红烧牛肉未对外销售,所以无违法所得。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扣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红烧酱53.kg和红油豆瓣86.2kg,没收发霉变质的豆母子4.8kg;没收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红烧牛肉27袋(1kg/袋) 。
10000.00元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