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祥凤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07593852XU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示范镇高营路8号A区3002-22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7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万帮之星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2
2025-09-25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万帮之星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3
2025-09-15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万帮之星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兴立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4
2025-09-11
执行异议之诉
天津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兴立诚科技有限公司,张**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5
2025-07-10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天津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6
2025-06-09
劳动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7
2025-05-29
劳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8
2025-05-27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9
2025-01-16
追偿权纠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4-12-12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04
(2025)津0112民初1590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万帮之星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兴立诚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2
2025-09-28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万帮之星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兴立诚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3
2024-02-26
劳务合同纠纷
董**
天津天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12
2023-03-17
(2023)津0112民初2414号
供用电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红鸿五金经营部、天津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供用电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3-30
2023-03-02
(2022)津0112执5995号
合同纠纷
天津市康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2-08
2022-10-17
(2022)津0112执5724号
其他案由
张*、天津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11-10
2022-11-07
(2022)津0112执6565号
其他案由
王**、天津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5
2022-11-10
2022-11-07
(2022)津0112执6564号
其他案由
路**、天津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6
2022-11-10
2022-11-07
(2022)津0112执6563号
其他案由
包**、天津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7
2022-10-27
2022-10-21
(2022)津0112执5142号之一
其他案由
刘*、天津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2-10-01
2022-08-19
(2022)津0112执2398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天津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2-10-01
2022-08-19
(2022)津0112执2397号
劳务合同纠纷
崔**、天津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2-03-31
2021-11-17
(2021)津0112执5843号
劳务合同纠纷
张**、天津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津南站处﹝2024﹞6号
经查明,当事人作为转供电主体在小站百利商业中心项目共有转供电终端用户29户。自2021年9月1日开始,当事人采取据实收费方式向29户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电费根据每月的平均电价收取,服务费为0。35元/度。2021年9月1日至案发时,根据收集的收据等材料计算,当事人共向转供电终端用户收取电费1556826。25元,向国家电网缴纳电费1548334。02元。本案违法收取的费用为8492。23元。
1。警告;2。罚款9000元。
9000.00元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