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沃得利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套海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新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1065001266C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套海镇复兴和胜五社力农养殖园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五市监处罚〔2025〕93-29号
内蒙古洋小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108户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2年及以上未申报企业年报公示,且当事人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5年8月20日,本局按照当事人登记的住所地或经营场所逐户进行现场核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也未发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且通过登记电话也无法取得联系。2025年9月1日,本局就内蒙古洋小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108户企业纳税情况以《关于协助调查两年以上未年报或长期停止业务未经营企业纳税情况的函》函询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于2025年9月2日以《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关于协助调查两年以上未年报或长期停止业务未经营企业纳税情况的回函》函复本局:其税务记录为非正常户(或已注销,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为长期未申报的非正常户,或为长期未申报的非正常户注销)。2025年9月2日和2025年9月17日,本局两次通过五原县邮政局邮寄送达当事人《关于清理两年以上未年报或长期停止业务未经营企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醒提示限期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报年报,逾期将吊销营业执照。本局两次邮寄送达《公告》,企业因无人签送被退回,其中第一次退回挂号信61户,第二次退回挂号信67户,两次总计128户。《公告》限期补报年报期限届满后,其仍然未进行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元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3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