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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8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白洁注册资本:5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228MA01ATD206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46号文锦大厦北楼二层220室-117(不老屯镇集中办公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01
2022-02-23
(2022)京0118民初1327号
劳动争议
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宋**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海四季青镇罚字﹝2025﹞000144号
2025年6月10日9时20分,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视频巡检时发现,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宝山回迁二标项目施工现场内存在使用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许可的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的行为,经查,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现场运输单位。遂于2025年6月10日立案调查。
2025年6月10日9时20分,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视频巡检时发现,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宝山回迁二标项目施工现场内存在使用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许可的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的行为,经查,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现场运输单位。遂于2025年6月10日立案调查。现案件已经调查终结。
30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2025-06-10
2
京海香山街道罚字(2025)000042号
2025年6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视频检查中发现,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涉嫌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的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2025年6月8日23时34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执法队在视频检查中发现,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高考期间在北京市海淀区香山红旗村四号院施工项目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经本行政机关调查,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 6月8日23时54分前改正了上述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证据照片等证据佐证。<br/>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属于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并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本行政机关香山街道于2025年6月9日作出如下决定:<br/>对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br/>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重新发布<北京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建议对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数额=10000×(1+常量系数1+区域系数)=20000元)。
20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2025-06-08
3
京海西北旺镇罚字﹝2025﹞000064号
2025年3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移送的“案件20250314000005号”,反映西北旺镇两园之间村庄安置房四期项目(土护降)二标段存在门前不洁、造成路面污染等问题,遂予以立案调查。经查,2025年3月13日,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两园之间村庄安置房四期项目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工地门前道路上有泥土未清扫,被督查人员检查发现。2025年3月14日16时30分,执法队员接到督办单后到场检查时,经与督办单照片比对,测量道路上遗撒的泥土长度为15米,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已清除干净。经核查,无违法所得。《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于2025年3月18日直接送达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放弃陈述申辩权利。以上事实有督办单、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
2025年3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移送的“案件20250314000005号”,反映西北旺镇两园之间村庄安置房四期项目(土护降)二标段存在门前不洁、造成路面污染等问题,遂予以立案调查。经查,2025年3月13日,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两园之间村庄安置房四期项目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工地门前道路上有泥土未清扫,被督查人员检查发现。2025年3月14日16时30分,执法队员接到督办单后到场检查时,经与督办单照片比对,测量道路上遗撒的泥土长度为15米,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已清除干净。经核查,无违法所得。《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于2025年3月18日直接送达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放弃陈述申辩权利。以上事实有督办单、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经执法人员通过《北京城管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查询,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一年内没有因同类行为接受过本市城管执法机关或街道乡镇行政执法机关的告诫或处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10000元=10000元×(1+情节系数0),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机关于2025年3月18日作出如下决定:对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
2025-03-18
4
京海西北旺镇罚字﹝2025﹞000063号
2025年3月17日23时0分,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检查中发现,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涉嫌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的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经查,2025年3月17日23时0分,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两园之间村庄安置房四期项目作为工程施工单位之一,未取得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擅自进行夜间土方作业。经调查,无违法所得。无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及依据。经执法人员责令改正,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17日23时30分前停止了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的行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于2025年3月18日直接送达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等为证。
2025年3月17日23时0分,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检查中发现,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涉嫌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的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经查,2025年3月17日23时0分,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两园之间村庄安置房四期项目作为工程施工单位之一,未取得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擅自进行夜间土方作业。经调查,无违法所得。无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及依据。经执法人员责令改正,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17日23时30分前停止了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的行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于2025年3月18日直接送达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等为证。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10000元=10000元×(基准系数1+情节系数0),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3月18日作出如下决定:对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
2025-03-18
5
京海西三旗街道罚字﹝2024﹞000301号
2024年12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西三旗街道办事处在检查中发现,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涉嫌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的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
对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西三旗街道办事处
2024-12-31
6
京朝高碑店乡罚字﹝2024﹞350286号
2024年11月12日10时07分,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在检查中发现,由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8号施工现场(区域系数为0),有施工现场土方未覆盖行为,南北长2米,东西宽2.6米,面积为5.2平方米(变量系数为0)。2024年11月12日11点00分,本行政机关对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8号施工现场土方未集中堆放或者未采取覆盖、固化措施的改正情况进行了实地复查,确认该单位已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了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人民政府
2024-11-12
7
京朝高碑店乡罚字﹝2024﹞350280号
2024年11月1日9时28分,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兴隆西街8号院内(区域系数0),其负责施工管理的兴隆西街8号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未采取措施防止污水流溢。院内污水流溢南北长2.2米,东西宽2.7米,占地面积5.94平方米(变量系数0)。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人民政府
2024-11-01
8
京朝高碑店乡罚字﹝2024﹞350278号
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茂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6号39幢(区域系数为0)未按规定处置或覆盖工程渣土,堆放的工程渣土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6号39幢施工现场,南北长2.9米,东西宽3米,占地面积8.7平方米(变量系数为0)。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人民政府
2024-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