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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京中加油站第二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明亮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81MA46563W4Q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卫辉市后河镇后河村新璞路北8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7
(2024)豫07知民终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卫辉市京中加油站第二加油站
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2-21
侵害商标权纠纷
卫辉市京中加油站第二加油站
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6-25
(2023)豫07民终2592号
技术合同纠纷
卫辉市京中加油站第二加油站
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3-07
(2023)豫0781民初549号
合同纠纷
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卫辉市京中加油站第二加油站
卫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4-02
2024-03-28
(2024)豫07知民终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卫辉市京中加油站第二加油站与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4-03-13
2023-08-22
(2023)豫07民终2592号
技术合同纠纷
卫辉市京中加油站第二加油站与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卫)应急罚﹝2025﹞三006号
1.液位仪故障无法正常使用;2.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记录;4.未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40000.00元
卫辉市应急管理局
2025-11-03
2
豫0781环罚决字﹝2025﹞8号
2025 年 7 月 6 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委托河南公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该单位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检测,该单位共 4 个油罐,4 台加油机,8 把加油枪,其中汽油罐 2 个,2 台汽油加油机,4 把汽油加油枪(停 1 用3),配套建设一套油气回收装置,分别检测:密闭性、液阻、气 液比、密闭点位油气泄露、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2025 年 7 月 15 日,接河南公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公检字[2025]0538 号),7 月 16 日将该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公检字 [2025]0538 号)送达该单位,该单位站长甘小瑞对检测报告进行 签收,并对油罐密闭性不达标结果予以认可。报告显示该单位油罐密闭性最小剩余压力限值 413/Pa,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
罚款贰万壹仟柒佰陆拾元
21760.00元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2025-09-02
3
新税二稽罚﹝2024﹞3号
其他违法。
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少缴税款50%的罚款,合计182442.86元。
182442.86元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11-27
4
(卫)应急罚﹝2023﹞0046号
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卫辉市应急管理局
2023-09-27
5
卫卫职罚决﹝2023﹞第05号
未按规定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警告;罚款
10000.00元
卫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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