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国海四方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露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3MAAJXQ417Q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宅吉小区半边街吉祥巷5号(116号门面)超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处罚﹝2023﹞86号
据当事人称其于2021年10月10日从贵阳佳品天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进了绿箭绿箭无糖薄荷糖(冰柠薄荷味)共计6盒,进价为7.33元/盒,售价9.8元/盒,生产日期:20210902,保质期:12个月,已售出3盒,均在保质期内售出,截止检查当日剩余3盒;绿箭无糖薄荷糖 (原味薄荷味)共计6盒,进价为7.33元/盒,售价9.8元/盒,生产日期:20210924,保质期:12个月,已售出4盒,均在保质期内售出,截止检查当日剩余2盒;我局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与之相悖证据,故对当事人所诉予以采信。过期食品的货值金额49元,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所得为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被委托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各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当事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负责人的身份情况。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被委托人的身份情况。 4.《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被委托人有权处理本案相关事务的事实。 5.《现场笔录》1份及现场照片3张,证明当事人在位于贵阳市云岩区宅吉小区半边街吉祥巷5号(116号门面)超市销售“绿箭无糖薄荷糖”的相关情况。 6.《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绿箭无糖薄荷糖”、的事实;该批次“绿箭无糖薄荷糖”的来源情况、进货和销售情况。 7.当事人被委托人提供进货查验及进销货记录复印件资料各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该批次“绿箭无糖薄荷糖”来源合法性的事实。 8.当事人提供《整改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对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绿箭无糖薄荷糖”进行整改的相关情况。 9.《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云市监延强【2022】10-006号)及《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对当事人涉嫌销售过期食品采取延长扣押时间。 10.《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云市监解强【2022】10-010号)及《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对当事人涉嫌销售过期食品采取解除扣押。 11.当事人提供《减轻处罚申请》1份,证明当事人经济困难等情况。 以上证据均由被委托人签名确认,在调查中取证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亦未发现相悖证据,本局予以采信。
罚款1.0万元#
10000.00元
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