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丹宏寿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孝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626MA6YKUAF68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吴起街道办事处城区社区小沟门门面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吴起市监处罚〔2025〕13号
经查,当事人称2024年11月16日从河南购进了花圈150个,进价为26元/个,销售价格为30元/个;购进了花篮90个,进价为36元/个,销售价格为45元/个;购进了烧纸300袋,进价为5元/袋,销售价格为10元/袋,货值金额共计8190元;据当事人称由于这个店是她丈夫日常在经营,但是今年前半年她丈夫因为胆囊炎做了胆管切除术,前半年就没开门。因为无销售记录,无法计算违法所得,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本规定中以违法所得算罚款数额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的规定处罚”,本案无违法所得。另查明当事人已于2024年12月26日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整改完成
当事人未明码标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及上述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吴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