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聚星雨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宇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3MA611F3C2C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小仑村八社康河食品厂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潼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1号
2025年7月28日,重庆市潼南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小仑村八社康河食品厂区的重庆聚星雨食品有限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宇,注册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小仑村八社康河食品厂区)进行复查时,发现重庆聚星雨食品有限公司未按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潼消限字〔2024〕第TN0095号)要求对租赁给重庆晟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厂房增设室内消火栓系统。重庆聚星雨食品有限公司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重庆聚星雨食品有限公司在复查后,一星期内完成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现场未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结合《重庆市消防救援机构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五条002-7标准,重庆聚星雨食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较轻违反情节
给予重庆聚星雨食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潼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5-09-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