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志彬烟茶酒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志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728MA37HCTD5N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赣州市定南县历市镇环城南路28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定市监处罚〔2025〕47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2023修订)》 / 第六条 / 第一款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规定,构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 / 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2023修订)》 / 第五十七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处罚如下:
1.处人民币373.8元整罚款,
以上罚没合计373.8元整,全部上缴国库。
373.80元
定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