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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贝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贺聂注册资本:10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03563538891T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98号佳逸豪园B栋1910-3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9-26
2019-09-09
(2019)湘0121民督399号
申请支付令
湖南贝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湖南京安智能仓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7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湘财行罚﹝2024﹞20号
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1.你单位对xx事务所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字2023第Y001号审计报告,存在以下问题:未见审计工作底稿。2.你单位对xx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的(审)字2023第Y008号审计报告,存在以下问题:(1)往来科目相关程序:应收账款期末余额xx万元,根据函证结果汇总表显示,选取xx家单位实施函证,金额合计xx万元,无收发函控制,其中只有xx家单位回函,确认金额合计xx万元,其余未实施函证程序,工作底稿中未说明不予函证的理由,且未实施替代审计程序。预付账款期末余额xx万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xx万元,仅见审定表、明细表和替代测试表,未实施函证程序,工作底稿中未说明不予函证的理由。应付账款期末余额xx万元,未进行账龄分析,根据函证结果汇总表显示,抽选xx家单位实施函证,金额合计xx万元,无收发函控制,其中有xx家单位回函,确认金额合计xx万元,对未回函的xx家单位仅见替代测试表,执行的替代程序不到位,未选择大额或异常的发生额,检查其原始凭证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2)存货期末余额xx万元,根据存货抽盘表显示,共抽取xx项资产(合计金额xx万元)实施监盘程序,盘点结果显示实际应存数量比账面结存数量少xx吨,涉及金额xx万元,工作底稿中无差异事项说明及处理意见;(3)固定资产期末原值xx万元,未检查资产的租赁、抵押、担保情况,获取的固定资产盘点表无被审计单位盖章,也无盘点人、监盘人和资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编制的固定资产盘点检查情况表未注明盘点检查时间,无检查人、监盘人签字确认。本期新增固定资产xx万元,未获取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始凭证,未检查会计处理正确性及授权控制,未验算本期折旧费用的计提是否正确;(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xx万元,全部为本期增加,未抽查在建工程的合同及原始凭证,未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5)长期应付款、应交税费工作底稿中仅见审定表、明细表,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6)实收资本工作底稿中未获取记账凭证,未检查章程、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等支持性文件;(7)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工作底稿中仅见两份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8)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工作底稿中仅见审定表、明细表和截止测试表,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9)期初余额未见审计工作底稿。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8万元
0.00元
湖南省财政厅
2024-06-25
2
湘财行罚﹝2023﹞25号
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1、你单位对xx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的(审)字2022第Y010号审计报告,存在以下问题:(1)货币资金:现金盘点表不规范,未进行倒轧程序,无法核实报表日库存现金准确性;银行存款未执行函证程序,也未说明理由;(2)往来科目:只有审定表与明细表,未进行函证与账龄分析、未列明往来单位是否关联方,未分析往来长期挂账原因;(3)存货;未实施存货监盘或抽盘程序、计价测试及截止性测试;(4)固定资产:无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未进行抽盘程序,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未获取权属证明,未检查固定资产的租赁、抵押、担保及保险情况,未实施累计折旧的分析性复;(5)无形资产:未获取权属证明、出让合同;(6)短期借款:未附抵押合同;(7)收入、成本与费用:未编制生产成本及销售成本倒轧表;收入、成本未实施分析性复核,对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未实施收入、成本、费用的截止测试;(8)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底稿中未体现完整的复核过程和轨迹,只有复核表并签字,没有描述具体的复核意见等。2、你单位对xx公司202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出具的(专)字2021第Y001号审计报告,存在以下问题:(1)风险评估程序是与年报审计合并完成,未专门针对高新审计作风险评估与审计计划;(2)研发费用-人员人工费用xx万元,研发人员统计表xx人,无汇总各研究开发项目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中的本项目研发人员数;无研发人员在各研发项目考勤表与薪资分配表;(3)研发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未取得相关无形资产初始购置时的协议或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4)未对研究开发项目和非研究开发项目共用的资产折旧或摊销的进行分配;(5)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不规范:xx个研发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均无项目参与人员明细,无主管领导签字与单位盖章;(6)报告附件中的收入情况表、收入明细表研发费用汇总表、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情况表、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研发活动说明、高新收入与研发费用明细表编制说明被审计单位均未盖章。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8万元
0.00元
湖南省财政厅
2023-09-12
3
湘财行罚﹝2023﹞25号
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你单位对xx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的(审)字2022第Y010号审计报告,存在以下问题: (1)货币资金:现金盘点表不规范,未进行倒轧程序,无法核实报表日库存现金准确性;银行存款未执行函证程序,也未说明理由; (2)往来科目:只有审定表与明细表,未进行函证与账龄分析、未列明往来单位是否关联方,未分析往来长期挂账原因; (3)存货;未实施存货监盘或抽盘程序、计价测试及截止性测试; (4)固定资产:无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未进行抽盘程序,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未获取权属证明,未检查固定资产的租赁、抵押、担保及保险情况,未实施累计折旧的分析性复; (5)无形资产:未获取权属证明、出让合同; (6)短期借款:未附抵押合同; (7)收入、成本与费用:未编制生产成本及销售成本倒轧表;收入、成本未实施分析性复核,对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未实施收入、成本、费用的截止测试; (8)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底稿中未体现完整的复核过程和轨迹,只有复核表并签字,没有描述具体的复核意见等。 2、你单位对xx公司202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出具的(专)字2021第Y001号审计报告,存在以下问题: (1)风险评估程序是与年报审计合并完成,未专门针对高新审计作风险评估与审计计划; (2)研发费用-人员人工费用xx万元,研发人员统计表xx人,无汇总各研究开发项目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中的本项目研发人员数;无研发人员在各研发项目考勤表与薪资分配表; (3)研发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未取得相关无形资产初始购置时的协议或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4)未对研究开发项目和非研究开发项目共用的资产折旧或摊销的进行分配; (5)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不规范:xx个研发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均无项目参与人员明细,无主管领导签字与单位盖章; (6)报告附件中的收入情况表、收入明细表研发费用汇总表、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情况表、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研发活动说明、高新收入与研发费用明细表编制说明被审计单位均未盖章。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8万元
0.00元
湖南省财政厅
2023-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