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瑞骋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江连荣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322MA3P7BMF60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木李镇河沟马村北首(原清河小学院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冯*
孙*,淄博瑞骋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青州市人民法院
2
2025-04-25
(2025)鲁0322民初15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淄博瑞骋运输有限公司
张*
高青县人民法院
3
2023-06-0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青县人民法院
4
2023-05-3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青县人民法院
5
2022-06-23
(2022)津0319民初954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何*,淄博瑞骋运输有限公司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321202500334
淄博瑞骋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应当按照指示标志或者监督检查人员的指挥进入公路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不得强行通过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者采取故意堵塞检测车道、短途驳载、锁闭车辆门窗、安装影响检测的装置等方式逃避检测、扰乱检测秩序。”《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货物运输车辆行经超限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时,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或者首尾紧随;(二)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三)逃避、干扰检测的其他行为。”的规定。依据《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的规定,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路路政)序号40,违法程度为“一般“:第一次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逃避、干扰检测”的,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其进行罚款
1000.00元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07
2
J370302202500112
2025年03月12日淄川交警大队、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进行联合执法,刘金壮驾驶的鲁CR5336(黄色)行驶至淄川区S102路段淄川区交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拦查,发现车上装有石子,从济南钢铁装车,到东华卸货,有超载违章,执法人员王东(执法证号:****)、刘天胜(执法证号:****)向刘金壮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告知刘金壮执法人员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其有权申请回避,刘金壮表示不要求回避。检查发现:该车有道路运输证运输石子未进行蓬盖。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利,要求立即进行行政处罚。上述情况有勘验笔录、现场视听资料、营运证复印件为证。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5-03-12
3
J370302202400792
2024年09月16日淄川交警大队、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进行联合执法,刘金壮驾驶的鲁CR5336(黄色)鲁C16Y5挂(黄色)行驶至淄川区松岭路淄城路路口淄川区交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拦查,发现车上装有石子,从洪泉装车,到五道岭卸货,有超载、未盖篷布等违章,交警大队对超载违法违章处理完毕后于2024年09月18日 将该车辆蓬盖不严、未盖篷布违章交由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处理,执法人员王东刘天胜向刘金壮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发现:淄博瑞骋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上述情况有勘验笔录、现场视听资料、营运证复印件为证。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4-09-18
4
J370302202400715
2024年08月15日 00时51分淄川交警大队、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进行联合执法,曲志军驾驶的鲁CR5336(黄色)鲁C16Y5挂(黄色)行驶至淄川区松龄西路张博附线路口淄川区交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拦查,发现车上装有石子,从淄博洪泉石料厂装车,到王村城区卸货,有超载、未盖篷布等违章,交警大队对超载违法违章处理完毕后于2024年08月15日 将该车辆未盖篷布违章交由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处理,执法人员袁长滨梁天钊向曲志军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发现:淄博瑞骋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上述情况有勘验笔录、现场视听资料、营运证复印件为证。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15
5
J370302202300247
2023年05月24日 09时49分淄川交警大队、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进行联合执法,宋新驾驶的鲁CP7658(黄色)鲁C55K9挂(黄色)行驶至淄川区庆淄路淄川区交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拦查,发现车上装有石料,从罗村装车,到滨州卸货,有超载、蓬盖不严等违章,交警大队对超载违法违章处理完毕后于2023年05月24日 将该车辆蓬盖不严违章交由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处理,执法人员袁长滨梁天钊向宋新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发现:淄博瑞骋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案。上述情况有勘验笔录、现场视听资料、营运证复印件为证。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3-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