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开发区藏熏足道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00MA7N0MNM79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孝感市香澳路步行街2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孝感市监处罚〔2026〕94号
根据上述事实与证据,当事人利用微信群聊及散发宣传单页的形式,对自己经营的“亚宝牌纳豆红曲胶囊”保健食品进行可以预防疾病和治疗疗效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之规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鉴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三)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当事人制作印刷广告宣传单页费用为830元,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其广告费用2倍的一般性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陆百陆拾元整(¥1,660.00元)。
1660.00元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