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东红峰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606MA09MXNCXT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利民街27号长江商务中心底铺2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市监保处〔2023〕13060623000145号
2023年11月02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利民街27号门脸保定市莲池区东红峰小吃部进行实地检查,该经营场所主要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对购入的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有十二天未查验生产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和产品合格证明,未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时间等内容,遂于当日下达《保定市莲池区责令改正通知书》(保莲市监责改2023第1606号),责令立即改正。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2023年11月07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该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当事人对上次检查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未进行整改。其行为涉嫌构成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0.0600万元
600.00元
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1-05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19-07-0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