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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三两季茶楼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月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5MAAC77Q920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兴隆路36号附2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北市监处罚〔2024〕694号
经查,2022年2月18日,当事人经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2022年5月16日,当事人经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23年5月20日,当事人以销售价720元饼对外售出茶叶制品;景迈熟茶;1饼,并产生账单号为2023052010001的商品交易凭证。2023年6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货架上摆放有待售的上述茶叶制品;景迈熟茶;2饼,且该产品外包装上无相关食品标签信息,外包装上仅标示有;景迈熟茶 2005年4月9日;字样。经查明,当事人上述涉案产品;景迈熟茶;为紧压茶,规格为357克饼,其外包装上无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者信息、执行标准等标签信息,根据 24615-2009《紧压茶生产加工技术规范》5.8.1标志标签;产品的标志应符合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 7718的规定。;和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的相关要求,该涉案产品属于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同时,当事人在采购上述;景迈熟茶;时,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法定义务。截止被本局查获止,当事人共经营有上述涉案产品3饼,其中1饼已售出,剩余2饼已被本局依法扣押,其行为构成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事实,涉案货值金额为720元饼*3饼=2160元,涉案违法所得为720元饼*1饼=720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720元,没收涉案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2饼,并处罚款7000元。
7000.00元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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