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立邦油漆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朝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21MA7L5TD75N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顺德街道佳鑫商业广场海音路A5栋一楼A5-2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方市监处[2023]154号
经查明:大方县立邦油漆经营部销售的名称为“亚盾中性硅酮耐候胶”、名称为“联动自喷漆”、名称为“惠琪美色精(琥珀红)”三款产品都是2022年3月28日开业时从大方县建材市场一家店进购的,“亚盾中性硅酮耐候胶”当时同批共进购了5瓶,进价是7元每瓶,售价是10元每瓶,产品信息如下:产品名称:亚盾中性硅酮耐候胶,贮存期:建议自生产日期起9个月内使用,规格:300ml/瓶,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6日;“联动自喷漆”同批共进购了12瓶,进价是3.5元每瓶,售价是5元每瓶,产品信息如下:产品名称:联动自喷漆,MAN:21/04/2020,EXP:20/04/2023,保质期:三年,净重:235克;“惠琪美色精(琥珀红)”同批共进购了12瓶,进价是8元每瓶,售价是13元每瓶,产品信息如下:产品名称:惠琪美色精(琥珀红),厂家:桐城市范岗联支化建厂,生产日期:2019.06月,保质期:三年;上述三款过期产品在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共发现2瓶名称为“亚盾中性硅酮耐候胶”、1瓶名称为“联动自喷漆”、1瓶名称为“惠琪美色精(琥珀红)”,剩下的都在2022年3月28日开业当天就已经销售了且销售时在有效期内。
当事人违法销售的“亚盾中性硅酮耐候胶”、“联动自喷漆”和“惠琪美色精(琥珀红)”的数量以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数量2瓶、1瓶和1瓶计算,故当事人违法销售的的货值金额=“亚盾中性硅酮耐候胶”货值金额+“联动自喷漆”货值金额+“惠琪美色精(琥珀红)”货值金额=“亚盾中性硅酮耐候胶”现场查获2瓶×10元/瓶+“联动自喷漆”现场查获1瓶×5元/瓶+“惠琪美色精(琥珀红)”现场查获1瓶×13元/瓶=20元+5元+13元=38元。
由于当事人进购上述三款产品后在开业当天2022年3月28日进货当天就已经分别销售了3瓶、11瓶和11瓶,且该三款产品销售时未超过保质期,故无违法所得,该商品销售后剩余的产品不多,2023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的已经超过保质期的2瓶“亚盾中性硅酮耐候胶”、1瓶“联动自喷漆”和1瓶“惠琪美色精(琥珀红)”,因为进货时间长,当事人无法提供进销货票据,未建立进销货台账。证据一、2023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大方县顺德街道佳鑫商业广场海音路A5栋一楼 A5-21的大方县立邦油漆经营部进行检查时所制作的《现场笔录》一份,拍摄了现场照片八张和视频一段,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基本情况及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销售失效产品的事实;
证据二、2023年5月23日,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大方县立邦油漆经营部进行检查时依法扣押当事人销售的涉案产品时,开具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财物清单以及送达回证各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2瓶名称为“亚盾中性硅酮耐候胶”、1瓶名称为“联动自喷漆”、1瓶名称为“惠琪美色精(琥珀红)”进行扣押的事实;
证据三、2023年5月31日,经大方县立邦油漆经营部经营者陈朝羽的委托人陈梅签字确认,提供的经营者和被委托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书一份,证明经营者和被委托方个人基本情况及经营者陈朝羽委托陈梅处理案件相关事宜的事实;
证据四、2023年5月31日,经大方县立邦油漆经营
罚款0.00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2.80元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