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合天成商贸(大连)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浩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202MA0URK9U9T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88号2层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中市监处罚〔2025〕1267号
经查,亿合天成商贸(大连)有限公司未在注册地址经营。根据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辽02刑初111号),经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认定以下事实:自2016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朱忠阳在未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没有任何资本和财力来源的情况下,以其注册成立并实际控制的大连翰林龙腾天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大连翰林华夏典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林公司)、辽宁奇迹天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迹公司)、亿合天成商贸(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合公司)等公司为名,以短期投资、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放宣传单、电话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并销售集资项目,包括收藏品高价回收及代拍卖服务、牡蛎酒项目、“养生健康体验计划”项目、“天健生活超市股东合作”项目、“亿合公司旅游基金”项目、“1986系列宣传大使”项目等,诈骗集资参与人钱款,由公司会计收取后交给被告人朱忠阳随意支配。综上,当事公司存在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案件来源登记表、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线索移送函 (大检线移【2025】3号),证明案件来源情况;
2.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辽02刑初111号,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3.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照片,证明对当事公司注册地址的检查情况;
4.立案审批表,证明已对当事公司立案调查。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4
2
大中市监处罚〔2025〕2008号
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大连市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