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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景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军注册资本:8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41623MA57A79U9K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连平县忠信镇东升村老楼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连人社监字〔2024〕第45号
2024年12月12日,我局接到李成勇等人投诉河源市景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 2024年12月13日,我局依法对该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通知书》(连人社监审通字〔2024〕第156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报送相关书面材料。该公司报送部分书面材料。 2024年12月16日,我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连人社监字〔2024〕第45号),责令该公司在改正期限内依法足额支付李成勇等42名工人工资480060元。该公司逾期不改正。 2024年12月25日,我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连人社监字〔2024〕第45-1号),责令该公司在改正期限内报送相关书面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该公司逾期仍未改正。 2025年1月10日,我局依法对该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连人社监字〔2024〕第45号),拟对该公司处以罚款8000元,该公司逾期未改正,也未携带有关书面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或申辩。
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以罚款8000元
8000.00元
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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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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