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祥记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齐欢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11MA236R7D0P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钱胡路801号B栋1楼102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1
(2025)苏0211民初3960号
合同纠纷
饶**
无锡市锡祥记食品有限公司,无锡市祥记优选食品有限公司,齐*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锡滨市监处罚〔2025〕X00050号
经查,当事人系预包装食品销售单位。现查明,当事人通过其经营的淘宝店铺“锡祥记美食”销售太湖明珠花雕熟醉蟹,自行上传的商品详情介绍中多处宣传原料螃蟹为“严选新鲜好蟹 江苏太湖水域 全国优质大闸蟹产区”、“太湖蟹”、“江苏太湖水域 全国优质大闸蟹产区-选蟹”。上述太湖明珠花雕熟醉蟹为无锡小青龙餐饮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生产,所用原料螃蟹分别采购自江苏新孟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和宜兴市生锋生态河蟹养殖专业合作社,其中江苏新孟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螃蟹源自江苏诺亚方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殖。经本局分别向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和常州市钟楼区农业农村局协查确认,江苏诺亚方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宜兴市生锋生态河蟹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区域均不属于太湖水域。
另查明,至本局现场检查当日,当事人共销售上述商品5单(6盒),标价为298元/盒。其中1单包括两盒熟醉蟹和1份小笼包,总价为597,因存在满减活动,故2盒熟醉蟹实际成交价无法查明。其他4单实际成交价合计1129.68元。案发后,当事人已将上述商品予以下架。本案中当事人无广告费用且系初次违法。
综上所述,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2-0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