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菲智投(重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建军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51MADJYJNE6G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大道30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铜梁市监[2025]*号处罚〔2026〕595号
经查,2025年12月15日当事人在其经营的拼多多店铺“胖子泡面馆”内上架统一阿萨姆奶进行销售,销售页面标注价格为“券后¥26.5元 已优惠20元 限时优惠”(8瓶装,优惠前价格46.5元/件),“券后48元 已优惠20元”(15瓶装,优惠前价格68元/件),但当事人未在其经营的拼多多店铺“胖子泡面馆”内的统一阿萨姆奶销售页面标注限时优惠的期限,当事人拼多多店铺销售了上述统一阿萨姆奶茶3单(15瓶装),销售记录显示销售商品价格为68元/件,实收金额为48元/件,还有两单退货(一单15瓶装,一单两件8瓶装)。当事人销售的上述统一阿萨姆奶茶购进价格为43元/件(15瓶装)。截止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拼多多店铺销售金额为48元/件×3件=144元。故本案货值金额为144元,违法所得为(48元/件-43元/件)×3件=15元。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伍元整(¥15.00)。
0.00元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2
2
渝铜梁市监处罚﹝2026﹞595号
经查,2025年12月15日当事人在其经营的拼多多店铺“胖子泡面馆”内上架统一阿萨姆奶进行销售,销售页面标注价格为“券后¥26.5元已优惠20元限时优惠”(8瓶装,优惠前价格46.5元/件),“券后48元已优惠20元”(15瓶装,优惠前价格68元/件),但当事人未在其经营的拼多多店铺“胖子泡面馆”内的统一阿萨姆奶销售页面标注限时优惠的期限,当事人拼多多店铺销售了上述统一阿萨姆奶茶3单(15瓶装),销售记录显示销售商品价格为68元/件,实收金额为48元/件,还有两单退货(一单15瓶装,一单两件8瓶装)。当事人销售的上述统一阿萨姆奶茶购进价格为43元/件(15瓶装)。截止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拼多多店铺销售金额为48元/件×3件=144元。故本案货值金额为144元,违法所得为(48元/件-43元/件)×3件=15元。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伍元整(¥15.00)。
-元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